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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启动

发表时间:2020-06-29 16:53

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启动


导 读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中央网信办,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局(厅、委),市场监管总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决定开展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分为标准项目奖、组织奖和个人奖。

(一)标准项目奖

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不超过10个,每个项目授奖个人不超过15人,授奖单位不超过10个。二等奖不超过20个,每个项目授奖个人不超过10人,授奖单位不超过7个。三等奖不超过30个,每个项目授奖个人不超过8人,授奖单位不超过5个。

(二)组织奖

不分等级,授奖名额不超过5个。

(三)个人奖

设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和优秀青年奖,授奖名额分别不超过1个、4个和3个。



二、评选条件

(一)标准项目奖

现行有效且实施2年以上(含2年)的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在标准委备案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以及由我国牵头制定并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的国际标准。标准实施日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630日。已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标准项目,不得再次参评。

(二)组织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团体、高等院校等组织,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C)、标准化工作组(SWG)和产业技术联盟,全国军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及ISOIECITU技术机构的秘书处承担单位或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参评组织奖的TC应在最近一次考核中评估结果达到一级。已获得组织奖的组织机构,在获奖后3年内不得再次参评同一奖项。

(三)个人奖

从事标准化工作,为我国标准化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参加个人奖评选。已获得终身成就奖的人员,不得再次参评同一奖项;已获得突出贡献奖和优秀青年奖的人员,在获奖后3年内不得再次参评同一奖项。优秀青年奖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630日后出生)。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一般不评选副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的个人和集体,不评选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各奖项其他条件应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评审标准的要求。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

1.申报推荐。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应根据择优遴选的原则,做好符合条件的各奖项推荐工作。拟推荐对象应由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分别在本单位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推荐需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或标准委网站,登录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系统(http://www.samr.gov.cn/fw/wsbs/bzcx/cxgxj/)在线提交材料,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各奖项限额推荐。申报推荐工作具体见《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和推荐指南》(附件1)。

申报推荐时间截止到2020731日,纸质材料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邮编:100191

2.评审。推荐材料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和标准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符合要求的推荐材料进入初评。初评推荐的各奖项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形成建议名单。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在市场监管总局和标准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候选国家军用标准项目奖、候选军队组织奖和个人奖的申报推荐、形式审查、初评工作由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负责,评审意见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推荐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负责对推荐的组织和个人征求同级公安等部门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结果公布及授奖。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奖名单由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公布,并颁发奖牌、奖章和证书。

(二)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成立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机构,全面加强评选表彰工作的统筹协调。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机构包括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监督委员会(附件2)。各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2.树立鲜明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要围绕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确保推荐对象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公认,切实起到引领导向作用。

3.严格工作纪律。申报单位和个人应如实准备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要强化各方面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表彰的标准项目、组织和个人有异议的,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对在评选表彰工作中发现的徇私舞弊、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联系方式

(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联系人:

徐刚、王子一(电话:010-8226265282262610;传真:010-82260710;邮箱:xug@sac.gov.cn

(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

朱翔华(电话:010-58811344;传真:010-58811474;邮箱:cxgxj@cnis.ac.cn

附件:

1.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和推荐指南

2.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机构组成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6月17日       

附件1: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和推荐指南

为做好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和推荐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基本要求

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申报和推荐,应当符合《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要求。

(一)标准项目奖

1. 申报标准项目奖的应当是单项标准、分部分的标准或系列标准。

2. 已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标准项目(包括获奖后修订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3. 同一年度同一标准只能申报、推荐一次,不得重复申报、推荐。

4. 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标准项目,应当由第一起草单位负责组织申报。第一起草单位做出书面声明放弃申报的,可由第二起草单位申报,并依次类推。

5. 申报标准项目奖的候选单位和候选个人应当与标准文本或相关证明材料所列主要起草单位和起草人一致。涉及到分部分的标准或系列标准时,应当综合考虑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的实际贡献,进行排序。

6. 标准项目奖等级确认采取申报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评审后不接受落入下一等级奖项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说明。

(二)组织奖

申报组织奖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当在最近一次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中考核结果为一级。

已获得组织奖的组织机构,在获奖后3年内不得再次参评。

(三)个人奖

已获得终身成就奖的人员,不得再次参评。已获得突出贡献奖和优秀青年奖的人员,在获奖后3年内不得再次参评。

二、申报程序

(一)填写申报书

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或标准委网站,登录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系统(以下简称评选系统)注册后,填写有关内容,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选择推荐单位,具体要求见评选系统

标准项目奖的申报内容包括申报单位信息、标准基本信息、标准起草单位、标准起草人、标准文本、项目情况介绍,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是表彰奖励情况、获得专利、效益证明)等。

组织奖的申报内容包括申报组织机构的基本信息、主要业绩、受表彰的情况、相关证明材料等。

突出贡献奖的申报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信息、工作业绩、受表彰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工作单位意见等。优秀青年奖的申报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信息、工作业绩、受表彰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工作单位意见等。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要求包括:

1. 申报单位/申报人提交的成果和业绩证明应是通过鉴定、评审、验收并持肯定性意见的成果。

2. 已获得过组织奖、突出贡献奖和优秀青年奖,再次申报同类奖项时,取得的业绩和成果应是自上次获奖之后取得的。

申报单位/申报人填写完有关内容并上传证明材料后,评选系统自动生成《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申报书》《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申报书》《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突出贡献奖申报书》《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优秀青年奖申报书》。

(二)申报单位公示

申报单位/申报人下载打印评选系统生成的申报书,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提交申报材料

公示无异议后,申报单位/申报人通过评选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并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推荐单位,提交和报送的材料包括:

1. 申报单位公示证明材料;

2. 签字和盖章的申报书。

三、推荐程序

推荐单位通过已分配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随文件一并分发)登录评选系统,进行审核推荐。

(一)审核

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申报人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要求如下:

1. 申报材料应当符合《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和开展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

2. 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应当与书面材料一致。

3. 申报单位/申报人提交的材料齐全、清晰,且符合公示要求。

4. 参评组织奖的单位,近5年应当未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事故,未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参评个人奖的个人,近5年应当无违法违纪行为,未担任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二)推荐和公示

推荐单位应当根据择优遴选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限额(见附表)进行推荐,做好符合条件的各奖项推荐工作。超限额推荐的,不予受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具有标准化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还可额外推荐一项团体标准参评标准项目奖,不占推荐名额。

终身成就奖由推荐单位提名。推荐单位提名须在评选系统中填写被推荐人的基本信息、主要成就、相关证明等,并在系统生成《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终身成就奖提名表》。

推荐单位对拟推荐对象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单位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按要求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各奖项推荐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者评价材料。推荐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三)提交推荐材料

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申报人提交的盖章的申报书和《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终身成就奖提名表》签字盖章。

推荐单位通过评选系统提交推荐材料,并以公函的形式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和报送的材料包括:

1. 推荐单位公函;

2. 推荐标准项目奖、组织奖和个人奖项目汇总表;

3. 申报单位签字和盖章的申报书;

4.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终身成就奖提名表》(有申报的情况时);

5. 申报单位公示证明材料;

6. 推荐单位公示证明材料。

附表



注:“-”表示不具备推荐该奖项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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